1.0.1 为使中小学校建设满足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适应建筑安全、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需要,制定本规范。1. 0.1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学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其后的条文提出了居住分散的适龄儿童、青少年的寄宿问题;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青少年随班就读问题;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的问题以及学校的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等问题,并明确规定了相关的原则。据此在对1986年制定的《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后简称《原规范》)的修订工作中对以上这些问题都分别进行细化,对相关的条文进行了修改,并增添了部分技术性的规定。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和农村中小学校(含非完全小学)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规划和工程设计。1.0.2 本规范修订中已将《原规范》适用范围中的中等师范学校和幼儿师范学校移出。《原规范》不含农村学校,修订中将农村学校纳入,有利于提升农村中小学校建筑建设的标准,构建城乡一元化的学校建设新格局。3 校园本质安全,师生在学校内全过程安全。校园具备国家规定的防灾避难能力;4 坚持以人为本、精心设计、科技创新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满足保护环境、节地、节能、节水、节材的基本方针;并应满足有利于节约建设投资,降低运行成本的原则。1.0.4 中小学校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 完全小学 elementary school对儿童、少年实施初等教育的场所,共有6个年级,属义务教育。2.0.2 非完全小学 lower elementary school对儿童实施初等教育基础教育阶段的场所,设1年级~4年级,属义务教育。2.0.3 初级中学 junior secondary school对青、少年实施初级中等教育的场所,共有3个年级,属义务教育。▼ 展开条文说明2.0.1、2.0.3 个别地区(如上海市、哈尔滨市)的学制规定完全小学为5年制,初级中学为4年制,本次修订规范在基地及用房量化的统计中未将其分别列为一类,具体指标由地方标准调整。2.0.4 高级中学 senior secondary school对青年实施高级中等教育的场所,共有3个年级。2.0.5 完全中学 secondary school对青、少年实施中等教育的场所,共有6个年级,含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教育的学校。其中,1年级~3年级属义务教育。2.0.6 九年制学校 9-year school对儿童、青少年连续实施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的学校,共有9个年级,其中完全小学6个年级,初级中学3个年级。属义务教育。2.0.7 中小学校 school泛指对青、少年实施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的学校,包括完全小学、非完全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完全中学、九年制学校等各种学校。2.0.8 安全设计 safety design安全设计应包括教学活动的安全保障、自然与人为灾害侵袭下的防御备灾条件、救援疏散时师生的避难条件等。▼ 展开条文说明2. 0.8 本规范所规定的安全设计是指在满足国家规范涉及的场地设计、无障碍设计、疏散空间设计、消防设计、抗震设计、防雷设计等具体内容的基础上,对校园内教学活动及生活方面的安全保障和对易发生的灾害及事故的防范所进行的综合防御设计。2.0.9 本质安全 intrinsic safety本质安全是从内在赋予系统安全的属性,由于去除各种早期危险及潜在隐患,从而能保证系统与设施可靠运行。▼ 展开条文说明2. 0.9 以建筑环境中物质方面的基本性质为基础,在与人群密切联系的有关特性方面,校园环境及学校建筑本身应对师生实现安全保障。本质安全设计是从根源上预先避免建筑内外环境及设备、设施等全部可能发生的潜在危险,这是本质安全与传统安全最重要的区别。针对校园本质安全进行设计的重点强调在方案设计阶段及初步设计阶段杜绝学校建成使用后可能发生的风险。本质安全型的建筑不仅内在系统不易发生事故,还具有在灾害中自主调节、自我保护的能力。2.0.10 避难疏散场所 disaster shelter for evacuation用作发生意外灾害时受灾人员疏散的场地和建筑。2.0.11 学校可比总用地 comparable floor area for school校园中除环形跑道外的用地,与学生总人数成比例增减。▼ 展开条文说明2.0.11 小学五年级至高中三年级的部分体育课必须在环行跑道上完成,其占地面积有定制,与办学规模及学生总人数之间无线性比例关系。本规范将校园总用地中减除环形跑道占地后的用地界定为“学校可比总用地”,学校可比总用地随办学规模及学生总人数成比例增减。2.0.12 学校可比容积率 comparable floor area ratio for school校园中各类建筑地上总建筑面积与学校可比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展开条文说明2.0.12 这是一项新的指标。用这一指标衡量中小学校设计的土地利用率比较客观、公平。以校园总用地为基数的容积率不易直接表达中小学校设计土地利用率的实效。本规范规定以学校可比容积率作为判定学校设计土地利用率的一项基本参数。2.0.13 风雨操场 sports ground with roof有顶盖的体育场地,包括有顶无围护墙的场地和有顶有围护墙的场馆。
3.0.1 各类中小学校建设应确定班额人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完全小学应为每班45人,非完全小学应为每班30人;2 完全中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应为每班50人;3 九年制学校中1年级~6年级应与完全小学相同,7年级~9年级应与初级中学相同。▼ 展开条文说明3.0.1 依据教育部的规定确定本条文中的班额人数,并据此合理布置课桌椅,核定教学用房面积。每班学生人数过多,教室内前排侧边座位及后排座位的学生看不清黑板上的字和图,不能保证教学预期效果。座位拥挤,遇突发事件时,疏散不畅,安全也难以保障。应按此标准限制班额人数,并应根据生源情况逐步推行小班额制。小班额制是各国办学的趋势。小班额易于因材施教,易于使老师更细致地关心每一个学生,使每一个学生的身心和智力都能健康成长。3.0.2 中小学校建设应为学生身心健康发育和学习创造良好环境。▼ 展开条文说明3.0.2 本条关注全体儿童、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发育。2005年由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卫生部、国家民委、科技部共同组织的第5次对全国城市和乡村的1320所学校25个民族的38万多名男女学生的身高、体重等身体形态、生理技能、身体素质及健康状况进行了调研,发表了《2005年中国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报告》。与1985年的记载相比,(7~18)岁学生的身高普遍有所增长,城市男生增长49mm,农村男生增长58mm,城市女生增长35mm,农村女生增长45mm。除身高外,肩宽、体重等其他参数也有明显变化。本规范在与体型及发育相关条文的修订中,对尺度的规定都作了相应的调整。3.0.3 接受残疾生源的中小学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的有关规定设置无障碍设施。▼ 展开条文说明3. 0.3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19条明确规定:“普通学校应当接受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学校建设应满足这一需求。为使学校资源物尽其用,目前阶段可由所在地的地方政府确定部分学校接受残疾生源,这些学校的设计必须符合本规范对设置无障碍设施的规定及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的有关规定。3.0.4 校园内给水排水、电力、通信及供热等基础设施应与中小学校主体建筑同步建设,并宜先行施工。▼ 展开条文说明3.0.4 配套基础设施是办学的基本条件。大部分配套基础设施(特别是管网)埋置于地下,在主体结构投入使用后再继续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不但影响教学和生活,更会加大施工的难度和风险。为保障学校的教学、生活需要,创造健康的环境,必须具备水、电、通信等基础设施,本规范修订中增加了这一条文。设计和建造应符合这一建设需要。3.0.5 中小学校设计应满足国家有关校园安全的规定,并应与校园应急策略相结合。安全设计应包括校园内防火、防灾、安防设施、通行安全、餐饮设施安全、环境安全等方面的设计。▼ 展开条文说明3.0.5 “安全第一”是学校建设必须执行的基本原则。下列与校园安全相关的事故灾难个例触目惊心:——1988年12月7日,莫斯科时间10时许,前苏联亚美尼亚加盟共和国北部发生里氏7级地震,截止到1989年3月,统计在24972名死亡者中,学生死亡近6000人;——1994年12月8日,新疆克拉玛依友谊馆火灾,因各种诱因(窒息、中毒、踩踏、烧灼等)致死亡者323人,80%以上为中小学生。——2002年9月23日19时许,内蒙古乌兰察布盟丰镇市第二中学三层的教学楼发生学生拥挤故,造成21名学生死亡,43名学生受伤;——2004年9月1日~3日,俄罗斯别斯兰中学发生车臣武装的人质事件,共造成326人死亡,其中多数为中学生。——2005年6月20日,黑龙江宁安市沙兰镇中心小学在山洪中蒙难,117人死亡,其中包括105名学生。以上事例警示学校校园的安全设计是学校设计工作中最重要的工作,必须认真、细致地处理每一个细节。特别应关注普通教室与各种专用教室之间的通道、教室与厕所及开水间之间的通道、教室内从座位到门口的通道、从教室门口到楼梯口的通道(走道)、楼梯间以及从楼梯间到楼门(建筑出入口)的通道等疏散途径必须安全通畅。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 50413及《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规定,中小学校的教学用房、学生宿舍和食堂的抗震设防类别应不低于重点设防类(乙类)。应按所在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进行抗震计算,并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1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3.0.6 由当地政府确定为避难疏散场所的学校应按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进行设计。▼ 展开条文说明3.0.6 学校建筑属重点抗震设防类建筑,且其各种教室、风雨操场空间较大,并有开敞的体育场地,通常可被选定为城乡“固定避震疏散场所”,作为人员较长时间避震和进行集中性救援的场所。为此应在学校的体育用地处设置各种生命保障设施的固定接口。日本阪神大地震时,生还者中有百分之八十受益于学校的避难设施,这一经验值得我国借鉴。避灾疏散场所必须具备有保障的生命线系统,包括应急照明、应急水源、应急厕所、食品备用库、应急通信系统及避难空间的通风换气系统。3.0.7 多个学校校址集中或组成学区时,各校宜合建可共用的建筑和场地。分设多个校址的学校可依教学及其他条件的需要,分散设置或在适中的校园内集中建设可共用的建筑和场地。▼ 展开条文说明3.0.7 目前在提高土地利用率的方针指引下、我国大中城市很多新建居住区的容积率为1.3~2. 8。依此计算,每1平方公里内可布置一座4万~6万人的居住区,其中有880名~1320名初中学生和1720名~2580名小学生,宜建设2~3所完全小学和1所初级中学或完全中学。由此,资源共享的策划和设计有很大的可操作空间。以图书馆为例,每个学校可以各自建设藏书量为2万册(完全小学)或2万册~4万册(完全中学)的图书室,但也可以合建1座藏书量为10万册的水平较高的、稍具规模的图书馆。又以体育设施的建设为例,小学1年级~4年级的“体育技能”和“运动参与”内容中都没有中长跑项目,不需要环行跑道。每所24班的小学设置200m环行跑道,占地0.44万m2,仅为每学期中长跑课时有限的五、六年级使用,效率太低。反之,由各校按课程标准规定自建篮、排球场等小场地,并共建有看台的中型(甚至是大型)运动场。在科学、公平地安排各校使用时间的前提下,可以明显提升整个地区各校体育设施的水平,也能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效益。3.0.8 中小学校建设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宜按绿色校园、绿色建筑的有关要求进行设计。▼ 展开条文说明3. 0. 8 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是我国建设的国策,学校建设作为教育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应率先做到不破坏环境并节约既有资源。对学校建设进行绿色设计需特别关注于以下4个方面:1 校园规划及建筑设计满足中小学校的教学需要;2 在建设、使用、改建、拆除的整个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减到最小;3 节约土地、能源、水、材料等资源的消耗;4 节约投资,提高建设项目的性价比,提高学校在全寿命周期内的经济性和运行效果。进行绿色设计,把中小学校建设成为“绿色建筑”,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国家建设的方针,也是全世界追求可持续发展的大趋势。同时,教育部制定的《环境教育课程指南》规定每所学校的建设本身就是该中小学校环境教育课程教材的一部分。所以,学校校园规划和建筑设计是否确实是绿色设计,将决定日后建成的学校将成为该校环境教育课程的“正面教材”还是“反面教材”。3.0.9 在改建、扩建项目中宜充分利用原有的场地、设施及建筑。▼ 展开条文说明3.0.9 在改建、扩建项目中宜充分利用原有的场地、设施及建筑。大拆大建,把场地全部推平再建,不但浪费,而且推除了原有的特色和文化痕迹。3.0.10 中小学校设计应与当地气候、地理环境、社会、经济、技术的发展水平、民族习俗及传统相适应。▼ 展开条文说明3.0.10 我国各地区、各民族的各种条件及建造技能、特长的差异甚大,一方面要通过规范的规定使全民都能平等地受惠于国家的进步和发展;另一方面,要使学校建设项目因地制宜,植根于所在地域,宜采用当地乐于接受,易于推广的做法。校园和学校建筑是校园文化的实体部分,对学生有熏陶作用。不同地区的学校应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传统,并适应自选课程的需要。继往开来,中小学校设计应创造条件使中华文化丰富、深厚的积淀得以世代传承。3.0.11 环境设计、建筑的造型及装饰设计应朴素、安全、实用。
4.1.1 中小学校应建设在阳光充足、空气流动、场地干燥、排水通畅、地势较高的宜建地段。校内应有布置运动场地和提供设置基础市政设施的条件。4.1.2 中小学校严禁建设在地震、地质塌裂、暗河、洪涝等自然灾害及人为风险高的地段和污染超标的地段。校园及校内建筑与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对各类污染源实施控制的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展开条文说明4.1.2 本条对原条文有较大修改,并确定为强制性条文。所谓自然灾害及人为风险高的地段指已知可能发生滑坡、泥石流、崩塌、地陷、地裂、雷暴、洪涝、冲塌、飓风、海啸等灾难的地段及地震断裂带上可能发生错位的部位。校园周边环境质量以建校立项时的环境质量评估报告为依据。中小学校环境质量评估报告的内容应包括该地段的气候特征、空气洁净度、噪声级、地质条件、雷暴记录、电磁波辐射测定、土壤氡污染检验值等项。目前我国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对各种污染源的防护距离的控制已有相关标准,在设计中应遵照执行。4.1.3 中小学校建设应远离殡仪馆、医院的太平间、传染病院等建筑。与易燃易爆场所间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展开条文说明4.1.3 学校是学生身心得以健康成长的园地,本条旨在保障师生安全及身心健康,应严格遵守。1 殡仪馆、医院的太平间、传染病院是病源可能集中之处,长期为邻,对师生健康会造成威胁。2 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各类易燃易爆的危险场区的防护距离随危险品的类别及储放规模而不同,需区别处理。4.1.4 城镇完全小学的服务半径宜为500m,城镇初级中学的服务半径宜为1000m。▼ 展开条文说明4.1.4 本条规定强调学校布点要均匀,做到小学生上学时间控制在步行10min左右,中学生上学控制在步行15min~20min左右。4.1.5 学校周边应有良好的交通条件,有条件时宜设置临时停车场地。学校的规划布局应与生源分布及周边交通相协调。与学校毗邻的城市主干道应设置适当的安全设施,以保障学生安全跨越。▼ 展开条文说明4.1.5 由于居住水平提高和人口增长率降低,一些地区居住人口密度降低,学生生源减少,成规模建制的学校布点稀,学生跨城市干道上学的现象并非罕见,极为危险。当城市干道的规划确定后学校选址时,学生生源尽量不跨城市干道;反之,在规划、建设城市干道时应同步规划建设适当的安全设施,以保障学生安全跨越。4.1.6 学校教学区的声环境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的有关规定。学校主要教学用房设置窗户的外墙与铁路路轨的距离不应小于300m,与高速路、地上轨道交通线或城市主干道的距离不应小于80m。当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 展开条文说明4.1.6 本条规定的学校与铁路的距离300m,是二者间有建筑物遮挡时所需要的距离。当没有遮挡或学校处于流量大的铁路线转弯处或编组站附近时,距离需加大;当铁路的流量小或车速低时,此距离可缩小。本规范对高速路、地上轨道交通线或城市主干道作为噪声源规定的减噪距离是按照其对外廊式学校开窗教室的噪声干扰自然衰减距离确定的。4.1.7 学校周界外25m范围内已有邻里建筑处的噪声级不应超过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有关规定的限值。▼ 展开条文说明4.1.7 教学要防止受到噪声干扰。同时,学校音乐课、体育课、课间操,甚至全班集体朗读对周边近邻都可能造成噪声干扰。应在规划设计中通过对周边环境、用地形状认真调查、分析,合理布局,避免干扰近邻。若用地条件过差时,需对用地作相应调整。4.1.8 高压电线、长输天然气管道、输油管道严禁穿越或跨越学校校园;当在学校周边敷设时,安全防护距离及防护措施应符合相关规定。▼ 展开条文说明4.1.8 本条对原条文进行了修改,并确定为强制行条文。高压电线、长输天然气管道及石油管道都有爆燃隐患,危险性极大,故不得将校址选在这些管线的影响范围内。建校后亦不得在校园内过境穿越或跨越,以保障师生安全。
5.2.1 普通教室内单人课桌的平面尺寸应为0.60m×0.40m。▼ 展开条文说明5.2.1 我国现行国家标准《学校课桌椅卫生标准》GB 7792规定了中小学校使用的课桌椅各有10种型号,桌面尺寸均为0.60m×0.40m,桌面高标准尺寸为0.76m~0.49m,其桌下净空、椅高、椅面的有效深度、椅宽、椅背的高宽都有相应的规定。本规范依据此标准的数据明确了单人课桌椅的平面尺寸。5.2.2 普通教室内的课桌椅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中小学校普通教室课桌椅的排距不宜小于0.90m,独立的非完全小学可为0.85m;2 最前排课桌的前沿与前方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2.20m;3 最后排课桌的后沿与前方黑板的水平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1)小学不宜大于8.00m;2)中学不宜大于9.00m;4 教室最后排座椅之后应设横向疏散走道;自最后排课桌后沿至后墙面或固定家具的净距不应小于1.10m;5 中小学校普通教室内纵向走道宽度不应小于0.60m,独立的非完全小学可为0.55m;6 沿墙布置的课桌端部与墙面或壁柱、管道等墙面突出物的净距不宜小于0.15m;7 前排边座座椅与黑板远端的水平视角不应小于30°。▼ 展开条文说明5. 2.2 2 目前,为适应现代化教学模式的需要,国家保障性投资使中小学校都能做到投影仪进教室。为了保护学生视力,把最前排课桌的前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较原规范规定增加了0.20m。4 最后排课桌后沿之后的座椅空间与疏散宽度合计1.10m。5 依据《2005年中国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报告》关于中小学生体形增大的现实,将纵向走道的最小宽度定为0.60m;较原规范加大了0.05m。6 以正确姿势写字,学生两肘间的宽度为0.70m~0.80m而课桌宽为0.60m,课桌两侧空间需各设0.10m的伸出余地及0.05m的间隙,故宜留出0.15m空间。注:1 对于普通教室多课程共用的多功能化和多教室组合建成按年级开放式的布置方式,本规范未予列入。2 普通教室的布置应控制以下11个平面尺度:1)排距;2)最前排课桌前沿与前方黑板间的距离;3)最后排课桌后沿与前方黑板间的距离;4)最后排课桌后的横走道宽度;5)纵向走道宽度;6)桌端与墙面或突出物间的净距;7)前排边座椅与黑板远端的水平视角;8)黑板长度;9)讲台长度及宽度;10)讲台两端边缘伸出黑板边的距离;11)前窗端墙宽度。5.2.3 普通教室内应为每个学生设置一个专用的小型储物柜。▼ 展开条文说明5.2.3 现在学生每天需携带的书很多,还有体育课必须穿的运动服和运动鞋。书包过大、过重已是普遍性问题。为了减轻学生携带困难,应设置每个学生专用的储物柜,让学生存放不需每天带回家的书本、衣物。对于靠步行较远距离上学的农村学校,设置储物柜更为必要。
5.3.1 科学教室和实验室均应附设仪器室、实验员室、准备室。▼ 展开条文说明5.3.1 为与教育部近年颁发文件的用词一致,本规范将《原规范》的自然教室改称为科学教室,并增加部分新的内容和要求。5.3.2 科学教室和实验室的桌椅类型和排列布置应根据实验内容及教学模式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实验桌平面尺寸应符合表5.3.2的规定;
2 实验桌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双人单侧操作时,两实验桌长边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0.60m;四人双侧操作时,两实验桌长边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30m;超过四人双侧操作时,两实验桌长边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50m;2)最前排实验桌的前沿与前方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2.50m;3)最后排实验桌的后沿与前方黑板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大于11.00m;4)最后排座椅之后应设横向疏散走道;自最后排实验桌后沿至后墙面或固定家具的净距不应小于1.20m;5)双人单侧操作时,中间纵向走道的宽度不应小于0.70m;四人或多于四人双向操作时,中间纵向走道的宽度不应小于0.90m;6)沿墙布置的实验桌端部与墙面或壁柱、管道等墙面突出物间宜留出疏散走道,净宽不宜小于0.60m;另一侧有纵向走道的实验桌端部与墙面或壁柱、管道等墙面突出物间可不留走道,但净距不宜小于0.15m;7)前排边座座椅与黑板远端的最小水平视角不应小于30°。▼ 展开条文说明5.3.2 本次修订依据我国教育部颁发的新教学要求,采用现行标准实验桌椅及通用的布置方式。1 目前世界各国开辟了多种实验课的新内容,所需要的实验桌各不相同。本条规定的实验桌尺寸符合我国教育设备有关标准的规定。力学实验是物理课最基础的实验,利用气垫导轨的力学实验能使学生直观地认识一些力学现象的作用过程和结果,但该仪器设备支座需要较长的桌面搁置,所以此次修订增加了气垫导轨所需的实验桌。2 实验桌布置主要指科学教室及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内的实验桌的布置。Ⅰ 科学教室5.3.3 除符合本规范第5.3.1条规定外,科学教室并宜在附近附设植物培养室,在校园下风方向附设种植园及小动物饲养园。▼ 展开条文说明5.3.3 科学课教学强调启发式教育和参与式学习,新课程要求学校设植物培养室和小型种植园、饲养园,故修订增加此条文。5.3.4 冬季获得直射阳光的科学教室应在阳光直射的位置设置摆放盆栽植物的设施。▼ 展开条文说明5.3.4 依课程要求,学生需直接观察植物的栽种和生长过程,故至少应有一间科学教室可放置与授课内容相关的盆栽植物,其成活需要阳光。5.3.5 科学教室内实验桌椅的布置可采用双人单侧的实验桌平行于黑板布置,或采用多人双侧实验桌成组布置。5.3.6 科学教室内应设置密闭地漏。Ⅱ 化学实验室5.3.7 化学实验室宜设在建筑物首层。除符合本规范第5.3.1条规定外,化学实验室并应附设药品室。化学实验室、化学药品室的朝向不宜朝西或西南。▼ 展开条文说明5.3.7 化学实验室的每个实验桌下有给水排水管和排气管,如果设在首层,这些管线不致影响其他房间的使用,也易于检修。5.3.8 每一化学实验桌的端部应设洗涤池;岛式实验桌可在桌面中间设通长洗涤槽。每一间化学实验室内应至少设置一个急救冲洗水嘴,急救冲洗水嘴的工作压力不得大于0.01MPa。▼ 展开条文说明5.3.8 当有害化学药品溅入眼中或接触皮肤时,需立即用急救冲洗水嘴冲洗。5.3.9 化学实验室的外墙至少应设置2个机械排风扇,排风扇下沿应在距楼地面以上0.10m~0.15m高度处。在排风扇的室内一侧应设置保护罩,采暖地区应为保温的保护罩。在排风扇的室外一侧应设置挡风罩。实验桌应有通风排气装置,排风口宜设在桌面以上。药品室的药品柜内应设通风装置。▼ 展开条文说明5.3.9《原规范》条文中无桌上通风排气装置的规定,现该装置的技术已成熟,从桌面排走污浊气体对学生健康有益。5.3.10 化学实验室、药品室、准备室宜采用易冲洗、耐酸碱、耐腐蚀的楼地面做法,并装设密闭地漏。Ⅲ 物理实验室5.3.11 当学校配置2个及以上物理实验室时,其中1个应为力学实验室。光学、热学、声学、电学等实验可共用同一实验室,并应配置各实验所需的设备和设施。5.3.12 力学实验室需设置气垫导轨实验桌,在实验桌一端应设置气泵电源插座;另一端与相邻桌椅、墙壁或橱柜的间距不应小于0.90m。▼ 展开条文说明5.3.12 力学是中学物理教学的主要内容之一,因其实验器材的特点,对实验室的室内布置有一定的要求,故特别作出规定。5.3.13 光学实验室的门窗宜设遮光措施。内墙面宜采用深色。实验桌上宜设置局部照明。特色教学需要时可附设暗室。5.3.14 热学实验室应在每一实验桌旁设置给水排水装置,并设置热源。5.3.15 电学实验室应在每一个实验桌上设置一组包括不同电压的电源插座,插座上每一电源宜设分开关,电源的总控制开关应设在教师演示桌处。5.3.16 物理实验员室宜具有设置钳台等小型机修装备的条件。Ⅳ 生物实验室5.3.17 除符合本规范第5.3.1条规定外,生物实验室还应附设药品室、标本陈列室、标本储藏室,宜附设模型室,并宜在附近附设植物培养室,在校园下风方向附设种植园及小动物饲养园。标本陈列室与标本储藏室宜合并设置,实验员室、仪器室、模型室可合并设置。5.3.18 当学校有2个生物实验室时,生物显微镜观察实验室和解剖实验室宜分别设置。▼ 展开条文说明5.3.18 生物显微镜观察实验室与解剖实验室对实验器材、设施及采光、照明等实验环境的需求差异较大,宜分开设置。5.3.19 冬季获得直射阳光的生物实验室应在阳光直射的位置设置摆放盆栽植物的设施。▼ 展开条文说明5.3.19 部分生物课程要求学生直接接触植物的栽种和生长过程,故实验室的朝向宜为南或东南,并在有阳光直射的一侧设置室外阳台或宽度不小于0.35m的室内窗台,以放置盆栽植物。5.3.20 生物显微镜观察实验室内的实验桌旁宜设置显微镜储藏柜。实验桌上宜设置局部照明设施。5.3.21 生物解剖实验室的给水排水设施可集中设置,也可在每个实验桌旁分别设置。5.3.22 生物标本陈列室和标本储藏室应采取通风、降温、隔热、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其采光窗应避免直射阳光。▼ 展开条文说明5.3.22 生物课经常需要分阶段结合教学展出相关的标本,通风不良、潮湿的环境中标本易霉变,阳光直射或闷热易使标本变质、干裂,生物标本多为有机物,应防虫,防鼠。本条强调了应有保护标本的必要措施。5.3.23 植物培养室宜独立设置,也可以建在平屋顶上或其他能充分得到日照的地方。种植园的肥料及小动物饲养园的粪便均不得污染水源和周边环境。Ⅴ 综合实验室5.3.24 当中学设有跨学科的综合研习课时,宜配置综合实验室。综合实验室应附设仪器室、准备室;当化学、物理、生物实验室均在邻近布置时,综合实验室可不设仪器室、准备室。▼ 展开条文说明5.3.24 中学的理科教学中日益凸显各学科的综合性,十多年来,为了加深直观印象,培养创新思维能力,一些学校设立综合研习课,需有相应的实验教学用房。5.3.25 综合实验室内宜沿侧墙及后墙设置固定实验桌,其上装设给水排水、通风、热源、电源插座及网络接口等设施。实验室中部宜设100m2开敞空间。▼ 展开条文说明5.3.25 物理化学和生物化学等多种综合研习课程所需要的实验桌及排列方式均不相同,故沿实验室周边贴墙布置各种管线的接口;在实验室中心部位宜留约100m2地面无固定装置的空间,用以设置学生的实验桌;实验桌及布置方式可随不同的实验需要及不同的教学模式变换。Ⅵ 演示实验室5.3.26 演示实验室宜按容纳1个班或2个班设置。5.3.27 演示实验室课桌椅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宜设置有书写功能的座椅,每个座椅的最小宽度宜为0.55m;2 演示实验室中,桌椅排距不应小于0.90m;3 演示实验室纵向走道宽度不应小于0.70m;4 边演示边实验的阶梯式实验室中,阶梯的宽度不宜小于1.35m;5 边演示边实验的阶梯式实验室的纵向走道应有便于仪器药品车通行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0.70m。▼ 展开条文说明5.3.27 4、5 个别学校建成了一种较大的阶梯式实验室,老师与学生互动,学生随老师边演示边实验,效果比较好。5.3.28 演示实验室宜设计为阶梯教室,设计视点应定位于教师演示实验台桌面的中心,每排座位宜错位布置,隔排视线m。▼ 展开条文说明5.3.28 演示实验室应使每一个学生都能看清老师完成实验的全过程,宜建成阶梯教室。5.3.29 演示实验室内最后排座位之后,应设横向疏散走道,疏散走道宽度不应小于0.60m,净高不应小于2.20m。
5.4.1 史地教室应附设历史教学资料储藏室、地理教学资料储藏室和陈列室或陈列廊。
5.4.1 学校把与近期课程有关的挂图、岩石标本等展品在教室内、陈列室(廊)或与史地教室贴邻的走道内陈列,教学效果较好。
5.4.2 史地教室的课桌椅布置方式宜与普通教室相同。并宜在课桌旁附设存放小地球仪等教具的小柜。教室内可设标本展示柜。在地质灾害多发地区附近的学校,史地教室标本展示柜应与墙体或楼板有可靠的固定措施。
5.4.3 史地教室设置简易天象仪时,宜设置课桌局部照明设施。5.4.4 史地教室内应配置挂镜线 计算机教室
2 学生计算机桌椅可平行于黑板排列;也可顺侧墙及后墙向黑板成半围合式排列;3 课桌椅排距不应小于1.35m;4 纵向走道净宽不应小于0.70m;5 沿墙布置计算机时,桌端部与墙面或壁柱、管道等墙面突出物间的净距不宜小于0.15m。5.5.3 计算机教室应设置书写白板。▼ 展开条文说明5.5.3 为减少粉尘,计算机教室应配置书写白板。5.5.4 计算机教室宜设通信外网接口,并宜配置空调设施。▼ 展开条文说明5.5.4 计算机教室设置通信外网接口便于接受远程教育。5.5.5 计算机教室的室内装修应采取防潮、防静电措施,并宜采用防静电架空地板,不得采用无导出静电功能的木地板或塑料地板。当采用地板采暖系统时,楼地面需采用与之相适应的材料及构造做法。《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a5.6 语言教室
5.6.1 语言教室应附设视听教学资料储藏室。5.6.2 中小学校设置进行情景对话表演训练的语言教室时,可采用普通教室的课桌椅,也可采用有书写功能的座椅。并应设置不小于20m2的表演区。▼ 展开条文说明5.6. 2 依据外语课的新教学要求增加本条。情景对话是语言课口语教学有效的教学手段,表演区的大小取决于可同时参与表演的学生人数。20m2可供2人~4人同时表演。5.6.3 语言教室宜采用架空地板。不架空时,应铺设可敷设电缆槽的地面垫层。a5.7 美术教室、书法教室
5.7.1 美术教室应附设教具储藏室,宜设美术作品及学生作品陈列室或展览廊。
5.7.2 中学美术教室空间宜满足一个班的学生用画架写生的要求。学生写生时的座椅为画凳时,所占面积宜为2.15m2/生;用画架时所占面积宜为2.50m2/生。▼ 展开条文说明5.7.2 本条依据教学要求对《原规范》进行了补充。5.7.3 美术教室应有良好的北向天然采光。当采用人工照明时,应避免眩光。▼ 展开条文说明5.7.3 写生课要求光源稳定,尽量避免直射阳光,窗宜朝北。当顶部采光时,也应避免阳光直射。5.7.4 美术教室应设置书写白板,宜设存放石膏像等教具的储藏柜。在地质灾害多发地区附近的学校,教具储藏柜应与墙体或楼板有可靠的固定措施。5.7.5 美术教室内应配置挂镜线 美术教室的墙面及顶棚应为白色。▼ 展开条文说明5.7.6 本条文的目的为避免环境色彩干扰学生对颜色的判断。5.7.7 当设置现代艺术课教室时,其墙面及顶棚应采取吸声措施。▼ 展开条文说明5.7.7 为适应现代艺术视听效果综合交融的需要,现代艺术课教室应配置音响设施,故新增设本条。Ⅱ 书法教室5.7.8 小学书法教室可兼作美术教室。▼ 展开条文说明5.7.8 一些学校在建设时误认为在美术教室可以完成书法课的教学,没有设置书法教室。但美术教室与书法教室所采用的课桌椅不同,难以通用,使书法课不能正常进行。小学美术课可以在书法条案上进行,故小学书法教室可兼作美术教室。5.7.9 书法教室可附设书画储藏室。5.7.10 书法条案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条案的平面尺寸宜为1.50m×0.60m,可供2名学生合用;2 条案宜平行于黑板布置;条案排距不应小于1.20m;3 纵向走道宽度不应小于0.70m。▼ 展开条文说明5.7.10 依据调查成果,本条对《原规范》作了较大的修改和补充。5.7.11 书法教室内应配置挂镜线,挂镜线宜设高低两组。▼ 展开条文说明5.7.11 挂镜线宜设高低两组。高挂镜线可悬挂示范条幅,低挂镜线可悬挂学生的习作。a5.8 音乐教室
5.8.2 各类小学的音乐教室中,应有1间能容纳1个班的唱游课,学生边唱边舞所占面积不应小于2.40m2。
5. 8. 2 依据小学新课程标准的要求,低年九游会 J9官方网站级音乐课程内容有唱游课,故增加本条。该教室空间需满足1个班学生在教室内边唱边舞的要求。5.8.3 音乐教室讲台上应布置教师用琴的位置。5.8.4 中小学校应有1间音乐教室能满足合唱课教学的要求,宜在紧接后墙处设置2排~3排阶梯式合唱台,每级高度宜为0.20m,宽度宜为0.60m。▼ 展开条文说明5.8.4 音乐教室内设置合唱台是为了使教师和学生能互相看清练声时的口形,也可练习合唱或小件乐器合奏。合唱台宜紧贴后墙或侧墙布置。5.8.5 音乐教室应设置五线 音乐教室的门窗应隔声。墙面及顶棚应采取吸声措施。▼ 展开条文说明5. 8.6 一般音乐教室发出声音的声级约为80dB,当对相邻教室有噪声影响时,就应该采用隔声的门窗及其他隔声减噪措施。a5.9 舞蹈教室
5.9.1 舞蹈教室宜满足舞蹈艺术课、体操课、技巧课、武术课的教学要求,并可开展形体训练活动。每个学生的使用面积不宜小于6m2
▼ 展开条文说明5.9.1 为适应新课程内容要求增加技巧、武术、形体训练课的需要,本条对《原规范》进行了修改。
5.9.2 舞蹈教室应附设更衣室,宜附设卫生间、浴室和器材储藏室。5.9.3 舞蹈教室应按男女学生分班上课的需要设置。▼ 展开条文说明5.9.3 舞蹈课或形体训练课对于男生和女生采用不同的课程内容、要求及训练方法,应该分开上课;同时,在舞蹈课和形体训练课上,必须对学生逐一进行辅导,学生人数宜少,因此规定该教室只容纳半个班的学生。5.9.4 舞蹈教室内应在与采光窗相垂直的一面墙上设通长镜面,镜面含镜座总高度不宜小于2.10m,镜座高度不宜大于0.30m。镜面两侧的墙上及后墙上应装设可升降的把杆,镜面上宜装设固定把杆。把杆升高时的高度应为0.90m;把杆与墙间的净距不应小于0.40m。5.9.5 舞蹈教室宜设置带防护网的吸顶灯。采暖等各种设施应暗装。▼ 展开条文说明5.9.5 本条为保障学生安全。5.9.6 舞蹈教室宜采用木地板。5.9.7 当学校有地方或民族舞蹈课时,舞蹈教室设计宜满足其特殊需要。a5.10 体育建筑设施5.10 体育建筑设施
▼ 展开条文说明5.10.1 《原规范》有关体育设施的内容仅为风雨操场,为适应体育课程教学的新需求,本规范将本节改为“体育建筑设施”包括风雨操场、游泳池及游泳馆。风雨操场宜与室外体育场地贴近布置。应方便体育教学、体育活动并服务于社会。
Ⅰ 风雨操场5.10.2 风雨操场应附设体育器材室,也可与操场共用一个体育器材室,并宜附设更衣室、卫生间、浴室。教职工与学生的更衣室、卫生间、淋浴室应分设。5.10.3 当风雨操场无围护墙时,应避免眩光影响。有围护墙的风雨操场外窗无避免眩光的设施时,窗台距室内地面高度不宜低于2.10m。窗台高度以下的墙面宜为深色。5.10.4 根据运动占用空间的要求,应在风雨操场内预留各项目之间设置安全分隔的设施。5.10.5 风雨操场内,运动场地的灯具等应设护罩。悬吊物应有可靠的固定措施。有围护墙时,在窗的室内一侧应设护网。5.10.6 风雨操场的楼、地面构造应根据主要运动项目的要求确定,不宜采用刚性地面。固定运动器械的预埋件应暗设。▼ 展开条文说明5. 10.6 用以固定运动器械的预埋件不应影响活动安全,故不得高出楼、地面的完成面。5.10.7 当风雨操场兼作集会场所时,宜进行声学处理。5.10.8 风雨操场通风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9.1.3条的规定,应采用自然通风;当自然通风不满足要求时,宜设机械通风或空调。▼ 展开条文说明5.10.8 调查中看到一些学校体育馆的门窗布置忽略了对自然通风的气流引导设计,降温、通风完全借助于空调,增加了运营费用。因此,设计人员应当重视体育馆室内自然通风设计。5.10.9 体育器材室的门窗及通道应满足搬运体育器材的需要。▼ 展开条文说明5.10.9 体育器材室应设借用器材的窗口和易于搬运运动器械的门和通道。5.10.10 体育器材室的室内应采取防虫、防潮措施。Ⅱ 游泳池、游泳馆5.10.11 中小学校的游泳池、游泳馆均应附设卫生间、更衣室,宜附设浴室。5.10.12 中小学校泳池宜为8泳道,泳道长宜为50m或25m。▼ 展开条文说明5.10.12 游泳对学生健康发育有益,各地许多有条件的新建校建设了游泳池。泳道数量和长度按比赛池规定设置有益于使训练适应比赛要求,提高训练效果。5.10.13 中小学校游泳池、游泳馆内不得设置跳水池,且不宜设置深水区。▼ 展开条文说明5.10.13 为防止发生意外,不得设置跳水池。为保障师生安全,对于仅供教学及一般训练用的游泳池,不宜设置深水区。游泳特色校可视学校的办学特色及救生能力确定深水区的设置。5.10.14 中小学校泳池入口处应设置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池长不应小于2.00m,宽度应与通道相同,深度不宜小于0.20m。5.10.15 泳池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及《游泳池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程》CJJ 122的有关规定。《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a5.11 劳动教室、技术教室
5.11.1 小学的劳动教室和中学的技术教室应根据国家或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教学内容进行设计,并应设置教学内容所需要的辅助用房、工位装备及水、电、气、热等设施。▼ 展开条文说明5.11.1 我国教育改革强调对学生进行全面素质教育,设劳动课和技术课。学生通过劳动课与技术课学习生存与生活本领,初步掌握制作和操作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动脑动手能力、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同时,劳动的成就感使学生热爱劳动,热爱学校,从而提高了对自身行为的控制力。
现行课程标准规定,各类中学必须设置木工、金工技术教室。木工、金工技术教室,应按每1名~2名学生一个工位布置;高级中学必修课为信息技术课和通用技术课。信息技术课和部分通用技术课可以在计算机教室进行。中小学校可以选修电子控制技术、建筑与建筑设计、简易机器人制作、现代农业技术、汽车驾驶与保养、服装及服装设计、家政课与生活技术课等课程。这些课程都需要专门的教室。劳动教室和技术教室内可分组布置或按工位布置。
5.11. 2 中小学校设置的劳动课程、技术课程中,烹调、农艺等专业的教室会产生油烟、气味,易对邻近教室及校园造成污染,应设置有效的排气设施。
5.11.3 中小学校内有振动或发出噪声的劳动教室、技术教室应采取减振减噪、隔振J9九游会 - 真人游戏第一品牌隔噪声措施。
5.11.3 各类中学设置的技术课程中,木工、机加工、汽车及农机具修理、缝纫及部分手工艺品制作等专业的技术教室产生的噪声、振动可能对邻近的教学用房或校外相邻建筑造成干扰。设计中需认真处理,不得超出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课程作业中不应造成电磁波污染。
5.11.4 部分劳动课程、技术课程可以利用普通教室或其他专用教室。高中信息技术课可以在计算机教室进行,但其附属用房宜加大,以配置扫描仪、打印机等相应的设备。
5.11.4 信息技术课为高级中学必修课,宜充分利用计算机教室,但配套设施需增加设置。
5.12.2 各类中学宜配置能容纳一个年级或半个年级的合班教室。5.12.3 容纳3个班及以上的合班教室应设计为阶梯教室。
5.12.4 阶梯教室梯级高度依据视线升高值确定。阶梯教室的设计视点应定位于黑板底边缘的中点处。前后排座位错位布置时,视线间辅助用房,储存常用教学器材。5.12.6 合班教室课桌椅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每个座位的宽度不应小于0.55m,小学座位排距不应小于0.85m,中学座位排距不应小于0.90m;2 教室最前排座椅前沿与前方黑板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50m,最后排座椅的前沿与前方黑板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8.00m;3 纵向、横向走道宽度均不应小于0.90m,当座位区内有贯通的纵向走道时,若设置靠墙纵向走道,靠墙走道宽度可小于0.90m,但不应小于0.60m;4 最后排座位之后应设宽度不小于0.60m的横向疏散走道;5 前排边座座椅与黑板远端间的水平视角不应小于30°。5.12.7 当合班教室内设置视听教学器材时,宜在前墙安装推拉黑板和投影屏幕(或数字化智能屏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小学教室长度超过9.00m,中学教室长度超过10.00m时,宜在顶棚上或墙、柱上加设显示屏;学生的视线在水平方向上偏离屏幕中轴线°,垂直方向上的仰角不应大于30°;2 当教室内,自前向后每6.00m~8.00m设1个显示屏时,最后排座位与黑板间的距离不应大于24.00m;学生座椅前缘与显示屏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显示屏对角线倍,并不应大于显示屏对角线 显示屏宜加设遮光板。5.12.8 教室内设置视听器材时,宜设置转暗设备,并宜设置座位局部照明设施。▼ 展开条文说明5.12.8 为保护学生视力并达到教学实效。本规范增设此规定。1 在装设了视听器材的教室授课时,一般不会整节课都进行课件播放,讲课时,教师写板书和学生记笔记都需要天然采光达标的环境;2 教室的转暗设备可以选用遮光窗帘或通风遮光窗,也可以是专用转换设施;可以是手动的,也可以是遥控的;3 若桌面有局部照明,在播放视听教材时便于记笔记。5.12.9 合班教室墙面及顶棚应采取吸声措施。a5.13 图 书 室
5.13.1 中小学校图书室应包括学生阅览室、教师阅览室、图书杂志及报刊阅览室、视听阅览室、检录及借书空间、书库、登录、编目及整修工作室。并可附设会议室和交流空间。
5.13.1 图书室有益于提高学习效果和学生自主学习能力。调查中多数学校提出,需要重视中小学校图书室的阅览和借书环境,并针对中小学生的特点进行设计。5.13.2 图书室应位于学生出入方便、环境安静的区域。
5.13.3 图书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教师与学生的阅览室宜分开设置,使用面积应符合本规范表7.1.1的规定;
3 视听阅览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使用面积应符合本规范表7.1.1的规定;2)视听阅览室宜附设资料储藏室,使用面积不宜小于12.00m2;3)当视听阅览室兼作计算机教室、语言教室使用时,阅览桌椅的排列应符合本规范第5.5节及第5.6节的规定;4)视听阅览室宜采用防静电架空地板,不得采用无导出静电功能的木地板或塑料地板;当采用地板采暖系统时,楼地面需采用与之相适应的构造做法;4 书库使用面积宜按以下规定计算后确定:1)开架藏书量约为400册/m2~500册/m2;2)闭架藏书量约为500册/m2~600册/m2;3)密集书架藏书量约为800册/m2~1200册/m2;5 书库应采取防火、降温、隔热、通风、防潮、防虫及防鼠的措施;6 借书空间除设置师生个人借阅空间外,还应设置检录及班级集体借书的空间。借书空间的使用面积不宜小于10.00m2。▼ 展开条文说明5.13.3 3 视听阅览室是各类学校图书室必须设置的阅览室。在规模较小的学校中,为提高房间利用率,可兼作为计算机教室、语言教室等教室使用。 文字a5.14 学生活动室5.14 学生活动室
5.14.1 学生活动室供学生兴趣小组使用。各小组宜在相关的专用教室中开展活动,各活动室仅作为服务、管理工作和储藏用。
5. 14. 1 结合学生的关注科目和办学特色,各校都成立一些学生的兴趣小组或社团。因为这些学生组织都分别和某一门课程有关,所以常在普通教室、相关的专用教室或场地开展活动。一般情况下,各小组或社团都需要一个小房间,作为管理用房,并可存放开展活动的用品。5.14.2 学生活动室的数量及面积宜依据学校的规模、办学特色和建设条件设置。面积应依据活动项目的特点确定。
5.14.2 学生活动室的活动内容、数量、位置、使用面积及构成特点依所在地的历史地理、文化传J9九游会 - 真人游戏第一品牌统、经济发展及学校办学特色确定。依城乡学校目前的现状调查,各类学校学生活动室的使用面积(总计)不宜小于表3的规定。全面素质教育使学生兴趣活动小组日益活跃、发展,今后,学生活动室的总使用面积将会随之增加。
5.14.3 学生活动室的水、电、气、冷、热源及设备、设施应根据活动内容的需要设置
5.15.1 体质测试室宜设在风雨操场或医务室附近。并宜设为相通的2间。体质测试室宜附设可容纳一个班的等侯空间。
5.15.1 依据国务院批准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教育部发布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各校都应设置体质测试室,定期为学生进行体质测试。体质测试室的位置宜设在风雨操场或医务室附近。若建在风雨操场附近,可以方便地进行体能测试;若建在医务室附近,则可以由学校的卫生保健机构兼管体质测试的工作。
5. 15.2 学生进行体质测试时,活动量较大,体质测试室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
5.16.1 心理咨询室宜分设为相连通的2间,其中有一间宜能容纳沙盘测试,其平面尺寸不宜小于4.00m×3.40m。心理咨询室可附设能容纳1个班的心理活动室。
5.16.1 目前,对于心理咨询工作有多种不同的做法,其中对学校建设要求差异较大的为以下两种:1 强调学生私密性的做法是由学生单独面对计算机选择问卷,并快速回答计算机所提出的一系列问题,然后从计算机上得到忠告;2 强调公开化的做法是把学生同的、相似的问题由老师提炼后提出,在全班讨论,寻找正确的、统一的解决途径;更有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学校在合班教室内或设置较大的心理活动室,由学生分组自编自演心理剧,全班同学在互相观摩后进行研讨,共同用自己的力量化解自己的心结,使心理素质得到提高。心理健康是中小学生健康成长重要的方面,也是全世界教育界极为关切的重点方面。在我国,心理关怀刚刚开始,设置心理咨询室是必要的起步措施,比较普及的做法是沙盘测试。
5.17.1 德育展览室的位置宜设在校门附近或主要教学楼入口处,也可设在会议室、合班教室附近,或在学生经常经过的走道处附设展览廊。
5.17.1 一些有革命传统或有历史传统的学校常把德育展览室和校史展览室合建。一些办学有特色的学校常把德育展览室和特色的成绩展览结合。各校不同,但展览与德育课程的内容应全面结合。德育展览的位置应便于全校学生观看。5.17.2 德育展览室可与其他展览空间合并或连通。
5.18.1 任课教师的办公室应包括年级组教师办公室和各课程教研组办公室。
5. 18. 1 一般情况,完全小学、非完全小学均为“年级组制”;初级中学及九年制学校多为“年级组制”;完全中学及高级中学则各校不同。5.18.2 年级组教师办公室宜设置在该年级普通教室附近。课程有专用教室时,该课程教研组办公室宜与专用教室成组设置。其他课程教研组可集中设置于行政办公室或图书室附近。
5.18.2 许多国家和地区的一些新建学校常把年级组教师办公室贴近该年级的教室布置,教学效果较好。
6.1.1 行政办公用房应包括校务、教务等行政办公室、档案室、会议室、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办公室、文印室、广播室、值班室、安防监控室、网络控制室、卫生室(保健室)、传达室、总务仓库及维修工作 间等。
6.1.1 本条规定了保证教学工作有序运转的各种行政办公用房,其中档案室、文印室、广播室、值班室、安防监控室、网络控制室、卫生室(保健室)、传达室各校只设一间,其使用面积一般为14.00m
~32.00m2;其他房间依学校的类别及规模确定。教职员人数依据教育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设定。
1 校务办公室宜设置在与全校师生易于联系的位置,并宜靠近校门;2 教务办公室宜设置在任课教师办公室附近;3 总务办公室宜设置在学校的次要出入口或食堂、维修工作间附近;4 会议室宜设在便于教师、学生、来客使用的适中位置;5 广播室的窗应面向全校学生做课间操的操场;6 值班室宜设置在靠近校门、主要建筑物出入口或行政办公室附近;7 总务仓库及维修工作间宜设在校园的次要出入口附近,其运输及噪声不得影响教学环境的质量和安全。▼ 展开条文说明6.1.2 5 广播室面向操场可配合课间操和在操场上集会时召唤全体师生。广播室承担在课间操及其他室外教学活动时同步播放课件的工作。6.1.3 中小学校设计应依据使用和管理的需要设安防监控中心。安防工程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的有关规定。6.1.4 网络控制室宜设空调。▼ 展开条文说明6.1.4 在我国,现代化教学手段已经成为镇以上各个学校不可或缺的教学手段。建设网络控制室可有效利用各种教学资源,使利用计算机的各个教学环节有序运转。网络控制室内,多个网络器材在一个较小的空间内运行,散热量大,宜设空调。6.1.5 网络控制室内宜采用防静电架空地板,不得采用无导出静电功能的木地板或塑料地板。当采用地板采暖时,楼地面需采用相适应的构造。6.1.6 卫生室(保健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卫生室(保健室)应设在首层,宜临近体育场地,并方便急救车辆就近停靠;2 小学卫生室可只设1间,中学宜分设相通的2间,分别为接诊室和检查室,并可设观察室;3 卫生室的面积和形状应能容纳常用诊疗设备,并能满足视力检查的要求;每间房间的面积不宜小于15m2;4 卫生室宜附设候诊空间,候诊空间的面积不宜小于20m2;5 卫生室(保健室)内应设洗手盆、洗涤池和电源插座;6 卫生室(保健室)宜朝南。▼ 展开条文说明6.1.6 依据卫生部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中小学校应设置卫生室或保健室。卫生室与保健室的资质不同,承担的工作范围也不同。1 体育场地是最容易发生肢体伤害的地方,卫生室(保健室)在体育场地附近易于及时治疗。2 出于保护隐私的目的,中学卫生室(保健室)宜分设2间。目前因儿童成熟较早,也有些小学生希望检查空间有所分隔。3 视力检查要求6.00m长的空间;有镜面反射时可减小为3.50m。a6.2 生活服务用房
6.2.1 中小学校生活服务用房应包括饮水处、卫生间、配餐室、发餐室、设备用房,宜包括食堂、淋浴室、停车库(棚)。寄宿制学校应包括学生宿舍、食堂、浴室。
6.2.1 应认真调查学校周边的交通、市政及生活服务条件,因地制宜地确定食堂、停车库(棚)及设备用房等生活服务用房的设置。有关设备用房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10章的有关规定。
6.2.2 中小学校的饮用水管线与室外公厕、垃圾站等污染源间的距离应大于25.00m。▼ 展开条文说明6.2.2 旱厕、化粪池等设施对水质、土壤有污染。6.2.3 教学用建筑内应在每层设饮水处,每处应按每40人~45人设置一个饮水水嘴计算水嘴的数量。6.2.4 教学用建筑每层的饮水处前应设置等侯空间,等候空间不得挤占走道等疏散空间。Ⅱ 卫 生 间6.2.5 教学用建筑每层均应分设男、女学生卫生间及男、女教师卫生间。学校食堂宜设工作人员专用卫生间。当教学用建筑中每层学生少于3个班时,男、女生卫生间可隔层设置。6.2.6 卫生间位置应方便使用且不影响其周边教学环境卫生。6.2.7 在中小学校内,当体育场地中心与最近的卫生间的距离超过90.00m时,可设室外厕所。所建室外厕所的服务人数可依学生总人数的15%计算。室外厕所宜预留扩建的条件。6.2.8 学生卫生间卫生洁具的数量应按下列规定计算:1 男生应至少为每40人设1个大便器或1.20m长大便槽;每20人设1个小便斗或0.60m长小便槽;女生应至少为每13人设1个大便器或1.20m长大便槽;2 每40人~45人设1个洗手盆或0.60m长盥洗槽:3 卫生间内或卫生间附近应设污水池。▼ 展开条文说明6.2.8 1 本款条文依据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校教学卫生基本标准”的规定制定,并根据调查成果进行调整。1)通过调查,普遍的现象是课间女生卫生间排队,总有学生因如厕而在下一节课迟到,严重的是个别女生因不能及时如厕而致病。调查中凡15人~20人一个大便器的女生卫生间拥挤,排队,这和计算的结论接近(计算基本依据是:每个上午有3次课间休息,每次休息10分钟,除往返走路外,每个厕位仅供3名~5名女生使用。估计每个女生在每个上午、下午各如厕1次),故规定女生每13人设1个大便器。依本条规定测算:男生每40人设3个厕位(1个大便器+2个小便斗);女生每39人设3个厕位,接近1:1。调查结果说明,本规范的规定基本上是可行的。2)原1.00m长大便槽太短,不能供1个人使用,改为1.20m长;每个男生的体宽为0.60m,故小便槽每个厕位的长度改为0.60m。
6.2.9 中小学校的卫生间内,厕位蹲位距后墙不应小于0.30m。6.2.10 各类小学大便槽的蹲位宽度不应大于0.18m。6.2.11 厕位间宜设隔板,隔板高度不应低于1.20m。6.2.12 中小学校的卫生间应设前室。男、女生卫生间不得共用一个前室。6.2.13 学生卫生间应具有天然采光、自然通风的条件,并应安置排气管道。6.2.14 中小学校的卫生间外窗距室内楼地面1.70m以下部分应设视线 中小学校应采用水冲式卫生间。当设置旱厕时,应按学校专用无害化卫生厕所设计。▼ 展开条文说明6.2. 15 无害化卫生厕所的设置技术进步很快,有的和沼气的利用相结合,有的采用大小便分离便器并烘干大便的措施,本规范不对其作出技术性规定,详见相关标准的规定。作为中小学校,科学课、实验课等许多必修课程必须有给水排水系统的保证,有些学校因缺少必要的市政条件而无法提供水冲式卫生间的情况应该是暂时现象。Ⅲ 浴 室6.2.16 宜在舞蹈教室、风雨操场、游泳池(馆)附设淋浴室。教师浴室与学生浴室应分设。▼ 展开条文说明6. 2.16 师生在风雨操场及舞蹈教室的活动量大,有淋浴的需求。对于不设学生浴室的学校,宜在体育教研组办公室附近设体育及舞蹈教师专用的浴室。6.2.17 淋浴室墙面应设墙裙,墙裙高度不应低于2.10m。Ⅳ 食 堂6.2.18 食堂与室外公厕、垃圾站等污染源间的距离应大于25.00m。6.2.19 食堂不应与教学用房合并设置,宜设在校园的下风向。厨房的噪声及排放的油烟、气味不得影响教学环境。6.2.20 寄宿制学校的食堂应包括学生餐厅、教工餐厅、配餐室及厨房。走读制学校应设置配餐室、发餐室和教工餐厅。▼ 展开条文说明6.2. 20 当前城镇学校的学生家长大部分是双职工,家长普遍要求让走读学生在学校吃午饭。调查中看到,大部分没有食堂的学校没有设置配餐室和发餐室,当社会送餐公司提供的午餐送到后,就在走道的地上分餐、发餐,很不卫生。所以规定应设配餐室、发餐室。6.2.21 配餐室内应设洗手盆和洗涤池,宜设食物加热设施。6.2.22 食堂的厨房应附设蔬菜粗加工和杂物、燃料、灰渣等存放空间。各空间应避免污染食物,并宜靠近校园的次要出入口。6.2.23 厨房和配餐室的墙面应设墙裙,墙裙高度不应低于2.10m。Ⅴ 学生宿舍6.2.24 学生宿舍不得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展开条文说明6.2.24 由于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的通风、采光、日照、湿度、排水、安全等各方面的条件不适于居住,宿舍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不利于学生健康发育,特新增此强制性条文。6.2.25 宿舍与教学用房不宜在同一栋建筑中分层合建,可在同一栋建筑中以防火墙分隔贴建。学生宿舍应便于自行封闭管理,不得与教学用房合用建筑的同一个出入口。6.2.26 学生宿舍必须男女分区设置,分别设出入口,满足各自封闭管理的要求。6.2.27 学生宿舍应包括居室、管理室、储藏室、清洁用具室、公共盥洗室和公共卫生间,宜附设浴室、洗衣房和公共活动室。6.2.28 学生宿舍宜分层设置公共盥洗室、卫生间和浴室。盥洗室门、卫生间门与居室门间的距离不得大于20.00m。当每层寄宿学生较多时可分组设置。▼ 展开条文说明6.2.28 因学生宿舍中早晚学生如厕时间集中,盥洗室、卫生间及浴室的服务范围不宜过大,卫生洁具配置的数量宜略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 36的有关指标。6.2.29 学生宿舍每室居住学生不宜超过6人。居室每生占用使用面积不宜小于3.00m2。当采用单层床时,居室净高不宜低于3.00m;当采用双层床时,居室净高不宜低于3.10m;当采用高架床时,居室净高不宜低于3.35m。注:居室面积指标内未计入储藏空间所占面积。▼ 展开条文说明6.2.29 为保障学生健康,夜间关窗睡觉期间宜有15m3的空气量,人数超过6人时所需空间过大,不经济;人数过多也会互相干扰。6.2.30 学生宿舍的居室内应设储藏空间,每人储藏空间宜为0.30m3~0.45m3,储藏空间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宜小于0.60m。6.2.31 学生宿舍应设置衣物晾晒空间。当采用阳台、外走道或屋顶晾晒衣物时,应采取防坠落措施。Ⅵ 设备用房6.2.32 设备用房包括变电室、配电室、锅炉房、通风机房、燃气调压箱、网络机房、消防水池等。中小学校建设应充分利用社会协作条件设置,减少设备用房的建设。▼ 展开条文说明6.2.32 设备用房的设置应结合所在地的市政基础设施的设置条件及管理、维护条件进行设计。《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a7主要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面积指标和净高a7.1 面积指标
7.1.1 主要教学用房的使用面积指标应符合表7.1.1的规定。▼ 展开条文说明
7. 1.1 中小学校中许多非教学用房都有其相应的设计规范,本规范不作规定,本规范仅对主要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的设计要求进行表述,故本章标题与《原规范》相比,缩小了涉及面。表7.1. 1的注1表述的“黑板可视线节的有关规定界定。src=7.1.2体育建筑设施的使用面积应按选定的体育项目确定。
7.2.1 中小学校主要教学用房的最小净高应符合表7.2.1的规定。▼ 展开条文说明
7.2.1 净高指楼、地面完成面至结构梁底或板下突出物间的垂直距离。当室内顶棚或风道(管道)低于梁底时,净高计至顶棚或风道(管道)底。净高按上课时学生所需要的空气量及教室使用面积确定。依据《中小学校教室换气卫生标准》GB/T 17226规定的每名学生每小时必要换气量计算所得净高见表7.2.1。如果所在地的气候能使教室全年都开窗上课,净高可适当调整,但不得低于3.00m。src=
8.1.1 中小学校应装设周界视频监控、报警系统。有条件的学校应接入当地的公安机关监控平台。中小学校安防设施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的有关规定。
8.1.3 学校设计所采用的装修材料、产品、部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的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材料、产品、部品的标准规定。
8.1. 3 建筑材料、装修和装饰材料可能使空气遭受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和放射性污染。某些天然石材和矿物性水泥等材料都可能释放一定的放射性元素,特别是碱性花岗岩的放射性比活度是土壤的数倍;在设计中对于建筑材料、产品、部品、混凝土冬期施工添加的缓凝剂、保温隔热板材、人造板材、涂料、壁纸、胶粘剂等的采用及机械通风设施的择定若有疏漏则可能导致污染物(如甲醛、苯、氨、氡、细菌、病毒、可吸入颗粒物等)超标,对学生的皮肤、眼睛、上呼吸道、肺、脑、神经系统的伤害难以估计。故中小学校设计应严格执行有关可能影响环境质量的建材、产品、部品的采用规定。
8.1.5 临空窗台的高度不应低于0.90m。▼ 展开条文说明8.1.5 为保障学生安全,新增设本条,并确定为强制性条文。中小学生身高增高,重心上移,窗台也应随之相应升高。依据《2005年中国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报告》公布的学生身高,将临空窗台的最小允许高度确定为0.90m。这一高度比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的规定提高了0.10m。8.1.6 上人屋面、外廊、楼梯、平台、阳台等临空部位必须设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必须牢固,安全,高度不应低于1.10m。防护栏杆最薄弱处承受的最小水平推力应不小于1.5kN/m。▼ 展开条文说明8.1.6 上人屋面栏杆的高度应从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当上人屋面、外廊、楼梯、平台、阳台等临空部位的栏杆扶手以下有可蹬踏部位时,扶手高度应从可蹬踏部位顶面起计算。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01(2006年版)中规定了栏杆顶部水平推力的荷载为1.0kN/m。由于学生平日嬉闹或应急疏散时,集中挤压、推搡栏杆的人数常超过2人/m,本规范加大为1.5kN/m,并应加强对防跌落栏杆的构造及安装设计,以防拥挤时跌落。为保障学生安全,新增设本条,并确定为强制性条文。8.1.7 以下路面、楼地面应采用防滑构造做法,室内应装设密闭地漏;1 疏散通道;2 教学用房的走道;3 科学教室、化学实验室、热学实验室、生物实验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游泳池(馆)等有给水设施的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4 卫生室(保健室)、饮水处、卫生间、盥洗室、浴室等有给水设施的房间。8.1.8 教学用房的门窗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疏散通道上的门不得使用弹簧门、旋转门、推拉门、大玻璃门等不利于疏散通畅、安全的门;2 各教学用房的门均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开启的门扇不得挤占走道的疏散通道;3 靠外廊及单内廊一侧教室内隔墙的窗开启后,不得挤占走道的疏散通道,不得影响安全疏散;4 二层及二层以上的临空外窗的开启扇不得外开。▼ 展开条文说明8.1.8 2、3 总结近年来发生的多起安全事故的教训,针对中小学生在突发事件中难以自控的现象,规定各教学用房的疏散门均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以避免出现数十人同时涌上,使疏散门难以开启的灾难性事件。 外开门窗可采用开启扇局部凹入教室的平面布置;也可利用长脚合页等五金,使开启扇开启180°。4 学校应训练学生自己擦窗,这是生存的基本技能之一。为保障学生擦窗时的安全,规定为开启扇不应外开。为防止撞头,平开窗开启扇的下缘低于2m时,开启后应平贴在固定扇上或平贴在墙上。装有擦窗安全设施的学校可不受此限制。8.1.9 在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或6度以上地区建设的实验室不宜采用管道燃气作为实验用的热源。▼ 展开条文说明8.1.9 近年来,许多城市的燃气管道敷设完善,学校中已普遍以燃气替代酒精灯作为实验用的热源。在实验室里,密集的燃气管一旦受到地震作用而破坏时,火灾将成为严重的次生灾害。这种可预见的隐患必须规避。对于在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或6度以上地区建设的学校难以回避采用燃气作为实验热源时,设计中应采用相应的保护性技术设施。a8.2 疏散通行宽度8.2 疏散通行宽度
8.2.1 中小学校内,每股人流的宽度应按0.60m计算。▼ 展开条文说明
8.2.1 依据教育部、卫生部等五部委发布的《2005年中国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报告》中有关中小学生体宽较1985年明显增宽0.05m的测定成果,本规范将中小学生每股人流的宽度规定为0.60m。8.2.2 中小学校建筑的疏散通道宽度最少应为2股人流,并应按0.60m的整数倍增加疏散通道宽度。▼ 展开条文说明
8.2.2 计算疏散宽度时,疏散路径的每处都宜以1股人流0.60m的整数倍计算。不足1股人流0.60m的宽度对发生意外灾害时没有逃生作用。在设计中疏散宽度满足需要的同时还有接近0.60m的余量时,拥挤时会多挤入一股人流,导致部分人侧身行走,更易发生故。
8.3.1 中小学校的校园应设置2个出入口。出入口的位置应符合教学、安全、管理的需要,出入口的布置应避免人流、车流交叉。有条件的学校宜设置机动车专用出入口。▼ 展开条文说明
8.3.1 对于中小学校,校门应分两处设置。学校正门,一方面要防止早晨急于奔赴学校或下午放学时涌出学校的学生与过路的车辆发生冲撞;另一方面要使进出校门的自行车和小型机动车便于为步行出入的师生让路。大型机动车(运送厨房的主副食料、教学装备、房屋与设施维护工料运输用的大型机动车及垃圾运输车)应以次要校门为出入口,避免与步行的师生交叉。8.3.2 中小学校校园出入口应与市政交通衔接,但不应直接与城市主干道连接。校园主要出入口应设置缓冲场地。
1 早晨进校时,在校门前,近半数步行的和骑自行车的学生急于横穿道路进校;部分送学生上学的小汽车也同时停车,校门前的道路每天早晨堵塞近半小时;2 下午放学前,接孩子的家长围着校门,家长的车堵塞校门前的机动车道,堵塞的时间长于早晨;3 召开家长会的时候,家长驾车前来的数量远多于平时接送学生的汽车数量。学校没有客用停车场,堵车的时间比家长会的时间长。
为使师生人流及自行车流出入顺畅,校门宜向校内退让,构成校门前的小广场,起缓冲作用。退后场地的面积大小取决于学校所在地段的交通环境、学校规模及生源家庭情况。为解决家长的临时停车问题,若由学校建停车场则利用率过低,需由社区或城市管理部门结合周边的停车需要统一规划建设。
8.4.1 校园内道路应与各建筑的出入口及走道衔接,构成安全、方便、明确、通畅的路网。8.4.2 中小学校校园应设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8.4.4 校园道路及广场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8.4.5 校园内人流集中的道路不宜设置台阶。设置台阶时,不得少于3级。▼ 展开条文说明
8.4.5 中小学校学生的行动经常是群体行动,道路有台阶易发生故。在人流集中的道路上设置台阶可能成为紧急疏散时的隐患,宜采用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处理道路的高差。
8.4.6 校园道路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a8.5 建筑物出入口
8.5.1 校园内除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2,人数不超过50人的单层建筑外,每栋建筑应设置2个出入口。非完全小学内,单栋建筑面积不超过500m2
8.5.2 教学用房在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处宜设门厅。8.5.3 教学用建筑物出入口净通行宽度不得小于1.40m,门内与门外各1.50m范围内不宜设置台阶。▼ 展开条文说明
8.5.3 为保障集中时段疏散的安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规定,在建筑外门的内外1.40m范围内不得设台阶。为创造条件使轮椅进出方便,本规范调整为1.50m范围内不宜设置台阶。
8.5.4 在寒冷或风沙大的地区,教学用建筑物出入口应设挡风间或双道门。▼ 展开条文说明8.5.4 挡风间的深度不宜小于2.10m。8.5.5 教学用建筑物的出入口应设置无障碍设施,并应采取防止上部物体坠落和地面防滑的措施。8.5.6 停车场地及地下车库的出入口不应直接通向师生人流集中的道路。a8.6 走 道8.6 走 道
8.6.1 教学用建筑的走道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根据在该走道上各教学用房疏散的总人数,按照本规范表8.2.3的规定计算走道的疏散宽度;2 走道疏散宽度内不得有壁柱、消火栓、教室开启的门窗扇等设施。
8.6.2 中小学校的建筑物内,当走道有高差变化应设置台阶时,台阶处应有天然采光或照明,踏步级数不得少于3级,并不得采用扇形踏步。当高差不足3级踏步时,应设置坡道。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8,不宜大于1:12。▼ 展开条文说明8.6.2 在走道内无天然采光处设置台阶易发生故,中小学校设计应避免此类隐患。
8.7.1 中小学校建筑中疏散楼梯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有关规定。8.7.2 中小学校教学用房的楼梯梯段宽度应为人流股数的整数倍。梯段宽度不应小于1.20m,并应按0.60m的整数倍增加梯段宽度。每个梯段可增加不超过0.15m的摆幅宽度。
▼ 展开条文说明8.7.2 多个学校发生的故说明,当梯段宽度不是人流宽度的整数倍时很不安全。2009年12月湖南省某校楼梯间的故使8名学生死亡,26名学生受伤。该楼梯梯段宽度为1.50m(2.5股人流),课后急拥下楼时,会挤入3人,必然有人侧身下行,极易跌倒。惨痛的教训不可重演。为保障疏散安全,本条规定,中小学校楼梯梯段宽度应为人流股数的整数倍。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的方法,并按本规范每股人流宽度的规定为0.60m计算楼梯梯段宽度。行进中人体摆幅仍为(0~0.15)m,计算每一梯段总宽度时可增加一次摆幅,但不得将每一股人流都增计摆幅。
8.7.3 中小学校楼梯每个梯段的踏步级数不应少于3级,且不应多于18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各类小学楼梯踏步的宽度不得小于0.26m,高度不得大于0.15m;
3 楼梯的坡度不得大于30°。8.7.4 疏散楼梯不得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8.7.5 楼梯两梯段间楼梯井净宽不得大于0.11m,大于0.11m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两梯段扶手间的水平净距宜为0.10m~0.20m。
8.7.6 中小学校的楼梯扶手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楼梯宽度为2股人流时,应至少在一侧设置扶手;
2 楼梯宽度达3股人流时,两侧均应设置扶手;3 楼梯宽度达4股九游会 J9官方网站人流时,应加设中间扶手,中间扶手两侧的净宽均应满足本规范第8.7.2条的规定;
4 中小学校室内楼梯扶手高度不应低于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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